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速录员(窗口工作)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不良嗜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区常驻户口的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 本人及直系家属受过刑事处罚的;② 本人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③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④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未了结的案件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形的;⑤ 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20-30周岁(即在1989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间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有法律从业经历的优先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三、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四、薪资待遇
1、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宁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2、月工资待遇3000元左右(含基本月薪及单位五险一金等)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9年08月22日-08月28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添加小猎微信(zlrcw0593)获取《应聘报名表》(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或添加小猎微信zlrcw0593获取,报名表需附上电子档照片),填写完毕后转发给小猎,文件名需改为“应聘单位+名字”(宁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及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3-2927273/292688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① 《应聘报名表》;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④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⑤ 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⑥ 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清源路1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处